成都市新津区办理审批劳务派遣许可证;
一、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所有权证明;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8.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10.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不属于许可范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审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察,亦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承诺,符合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标准的,退回并说明原因,申请人按要求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审核;
3.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发《核准通知书》,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发《驳回通知书》;
4.送达:即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结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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