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准予登记;东部新区办理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天府新区如何办理审批图书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设立申请的流程;关于龙泉驿区出版物批发企业核发指南
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批准予登记(变更,延续,注销)申请。
适用范围: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万安街道,兴隆街道,正兴街道,煎茶街道,籍田街道,新兴街道,太平街道,永兴街道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外资,内资;
设定依据:1.《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零售业务;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增加出版物零售,出版物许可证属于后置审批许可。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成都市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2)成都市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科审查场地,设备,相关材料。
(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由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4)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请严格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相关出版物零售经营活动;
内部审批:
1.窗口受理;2.经办人登记初审;3.材料符合;4.制作许可;5.颁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需载明单位名称,地址,场所名称,经营性质,经营项目,注册资金数额和来源;
2.《天府新区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表》;
3.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材料;
4.经营场所地址方位图及场所内部平面布局;
5.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类型的要提供公司章程;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免冠照片一寸要两张;
7.其余需要设立申请机构提供其他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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